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叁年前金敏只有十二岁,刚刚到学堂念书,她一向比同龄的孩子早熟,不光指身体,还有心智。说她十四五岁,恐怕也有人信,但就算这样,头顶也只到陈蟒胸膛,不是她矮,而是陈蟒太高。

但是早熟又怎样呢,她照样是个孩子,有点自己的小脾气,眼睛里难掩无暇的清澈,对各种事物充满好奇。

金敏不爱上街、厌恶进城。因为一个胡姬,尤其是容色出众的胡姬走在街上,总要让人想入非非、浮想联翩,要联想到酒肆里招徕客人的酒娘子、勾栏深处缠绵缱绻的温柔乡;抑或是前来朝贡的外邦人献上的稀奇美人、归化本土的商旅者诞下的轻浮儿女。

或许她的生母正是其中一员,然而金敏惑人的外表与纯洁的神态反差如此之大,从来不缺少登徒浪子接连不断地想要一探究竟。在一些不得不到城里的情况下,金敏总是紧挨着陈蟒,把自己的表情调整到最严肃,绝不可能露出一丝给人错觉的微笑。她简直要把自己挂在他的腰带上,把脑袋深深埋进自己的胸前。显然这十分奏效,鉴于陈蟒的身量相貌,对一般人十分具有威慑力。

陈蟒非常自觉地承担起这个保护者的义务,一开始纯属是一种父亲保护年幼女儿的心态,使其不受欺骗和伤害;而非丈夫保护娇艳的妻子,使其不受诱引和侵犯。大概是他那时候没有认识到金敏对于男人的吸引力——他以为她这样的情态全因胆怯与怕羞。

等他认识到这些的时候为时已晚,因为情不自禁被吸引到的那个正是他自己。

那时候的炎炎夏日与今时并无不同,陈蟒和金敏在一个卖冷淘面的摊子前坐下,前头远远地有对男女正打花鼓,男子敲锣,女子着白绫膝裤边唱边跳,拿一双小锤轻击腰际的小鼓,唱的是市井俚语,调子轻快,是首民间小曲。四周围了不少人。

陈蟒看金敏瞧得津津有味的,知晓小孩子家总还是喜欢热闹,有心练练她胆子,便推推她:“喜欢就去。”

金敏立即收回了视线,声音细如蚊蚋,只埋头道:“人多,我不去。”

陈蟒又将她一推,无奈道:“你这孩子!有大叔看着,有甚么好怕的。”金敏拗不过他,又高兴又踟蹰,犹犹豫豫地去了,手里篡着两枚铜板,原想着要卖一曲来听。谁料凑近去看,四处被围得水泄不通,一群闲汉无赖正热烘烘汗流浃背地挤着。

金敏不愿与他们挤做一处儿,又不好回去,正踌躇着,正好看见临街一处卖馒头的小铺,热腾腾地刚好打开笼屉,老大一股麦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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